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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退款申请遭商家拒绝,是否构成侵权?
释义
    商家拒绝退款不属于侵权行为,而是消费纠纷。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提供有缺陷的商品或服务需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商家无理拒绝退换货物,消费者可通过协商、调解、投诉、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对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情形进行了细化,并由工商部门进行处罚。消费者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一、申请退款商家拒绝属于侵权吗
    消费者申请退款后,商家拒绝退款的,属于消费纠纷,而不是侵权行为。如果商家销售的产品有缺陷,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属于侵权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商家拒不退换货物,怎么办
    当你购买商品想要退换货物时,第一时间应该了解自己是否可以退换,通常来说,不合格产品必退。
    根据消法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当你符合退换条件的商品要求退换时,商家不归还的话,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对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情形进行了细化,主要包括:经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为不合格商品,自消费者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未退货超过15日的;自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期满之日起或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自消费者提出要求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超过15日的。对以上两种违法行为,由工商部门依照消法予以处罚。
    如果说商家拒不退换货物,建议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商家拒绝退款并不属于侵权行为,而是消费纠纷。然而,当消费者符合退换条件且商家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义务时,消费者有权采取协商、调解、投诉、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交易环境是法律的要求,也是商家应尽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三十二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三十四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
    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阻止,并按照修改前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四十六条 除本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按照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支付结算、交收等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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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3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