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般情形下,一人重伤,肇事方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未有其他违法情形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2款情形之一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装不全或者安装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