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交通事故,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赔偿的几种情况是: 1、挂靠形式从事经营运输活动的机动车,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2、肇事车辆的车主与使用者不是一个人,且车主对事故负有责任的,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借车给别人出事由谁负责 机动车所有人借给他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由用户承担责任,但如果所有人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车主有过错的,如下: 1、知道车有故障就借车。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车辆故障是指借用车辆的制动系统、动力系统、轮胎等,可能会影响车辆的正常运行; 2、知道借车人吸毒,醉酒借车。但是,如果借款人在借车后醉酒吸毒,车主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3、将车辆借给无驾照、吊销驾照或不符合驾照类型的人。 二、车辆被人偷去犯罪我需要负责吗 车辆被人偷去犯罪的,车主不需要负责,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实际所有人是否要担责 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实际所有人是否要承担责任视情况而定: 1、在租赁和借款的情况下,只要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首先在强制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驾驶员、过错所有人和管理人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过错责任; 2、挂靠时,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3、盗窃、抢劫等使车主被迫失去车辆控制的情况下,盗窃人、抢劫人、抢劫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有人不得承担责任; 4、所有人、管理人存在套牌、拼装等违法行为时,所有人、管理人和司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