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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继承发生的一般条件
释义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发生的条件为: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先履行抗辩权发生的条件是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发生的条件有:
    1、当事人互负债务;
    2、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3、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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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0: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