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继承发生的一般条件 |
释义 |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发生的条件为: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先履行抗辩权发生的条件是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发生的条件有: 1、当事人互负债务; 2、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3、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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