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存款调查取证的方式如下: 1、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责令对方提交自己名下的全部银行账户流水及余额; 2、向法院申请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向法院申请时需要向法院提供线索,例如银行账号,具体哪个银行、哪个开户行等。因此,对于不知道对方存款的具体开户行和账号的,法官一般会表示拒绝查询。 另外,除了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情况外,一定要在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上,写明确还需要调取查询对方具体时间段的银行交易明细,以及申请调取的理由。如果调取结果显示对方有频繁的大额转账、提现、高消费等情况,可以主张对方存在转移、隐匿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要求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第六十五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