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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营业执照与厂家变更
释义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注册资本;
    (五)公司类型;
    (六)经营范围;
    (七)营业期限;
    (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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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3:2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