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将小三列为遗产继承人? |
释义 | 本文主要介绍了遗嘱中遗产分配给小三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应对婚姻中小三的方法。遗嘱中应保留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遗嘱人将遗产全部赠与第三者,而遗嘱人去世时还有孩子需要抚养或老人需要赡养,该遗嘱将无效。在处理婚姻中小三问题时,无过错方需要获得损害赔偿,前提条件是过错方与婚外异性已构成“同居”。如果真的有离婚打算,需要注意证据的收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法律分析 三、是否可以依据遗嘱将遗产分配给小三?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遗嘱人订立遗嘱将遗产全部赠与第三者,而遗嘱人去世的时候还有孩子要抚养或者老人需要赡养的时候,该遗嘱是无效的。因为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如何对付婚姻中的小三 1、婚姻中的一方有小三很可能会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这种情形是法律规定的法定离婚事由。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个:有配偶者;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符合这三个要件,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3、在夫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存有不正当关系的情况下,无过错方要获得损害赔偿,必需具备一个前提条件,即过错方与婚外异性已构成 “同居”。 婚姻中存在小三并不稀奇,需要大家共同认识,共同面对。而此时就应该结合实际的情况,去处理小三的问题,并不是一发现对方有小三,那么就马上与对方离婚。不过要是真的有离婚打算的,那么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收集,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 结语 遗嘱分配遗产给小三的情况需要特别注意,遗嘱人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在处理婚姻中的小三问题时,无过错方可以获得损害赔偿,但需要注意证据的收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一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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