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民法典规定小三可以继承遗嘱吗 |
释义 | 小三不能继承遗嘱规定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按照配偶、子女、父母的顺序进行,小三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遗嘱生效后,继承人按照遗嘱内容继承遗产,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继承人可以执行遗嘱的嘱托,否则全体继承人平等参与遗嘱执行。遗嘱执行人应是遗嘱人信赖的无利害关系人,继承人无权处置遗产。遗嘱执行过程包括公布遗嘱内容、编制遗产清册和按照遗嘱要求处理遗产。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规定小三可以继承遗嘱吗 民法典规定,有遗嘱的情况下,小三能不能继承遗产,要按遗嘱的约定,如果小三不是遗嘱继承人,不能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二、遗嘱生效后如何执行 遗嘱人一旦死亡,他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嘱托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没有此项嘱托,则全体继承人以平等地位参与遗嘱的执行。为了保障未成年的继承人和不在继承开始地点的继承人的利益,遗嘱人可以嘱托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充当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通常是遗嘱人所信赖的、能体现遗嘱人意愿的无利害关系人,他在执行嘱托任务时,继承人无权对遗产进行处分。 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过程大致如下: (1)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2)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 (3)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小三是否能够继承遗嘱的遗产取决于遗嘱的约定。如果小三不是遗嘱继承人,那么她将不能继承遗产。根据法律的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生效后,遗嘱人可以指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执行遗嘱,如果没有此项嘱托,则全体继承人平等地参与遗嘱的执行。为了保障未成年和不在继承开始地点的继承人的利益,遗嘱人可以指定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充当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遗嘱的执行过程包括出示遗嘱、编制遗产清册,并按照遗嘱要求处理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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