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指: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的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进行长期赡养。建立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继父母在继承等方面的权利和亲生子女父母的权利一样。 一、继子女可不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如下: 1、继子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承担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费用,或成年继子女实际上长期支持和支持继父母,也视为养育关系的形成; 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照顾和抚养;或者继父母虽然不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承担部分或全部生活费和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实际上长期支持和支持继父母; 3、继父母承担继子女的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教育和生活护理。即使他们不承担赡养费,他们也被认为形成了赡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四条 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