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间合同纠纷的表现行为有:1、因合同设立、变更、终止、解除、无效、被撤销等产生的纠纷;2、因合履行、违约而产生的纠纷;3、因合同案件的和解、调解、仲裁、诉讼而产生的纠纷;4、其他表现形式。 居间合同纠纷的表现行为有哪些 居间合同纠纷的表现行为有: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委托人不按约定支付报酬;以及居间人未能促成合同成立等纠纷。 合同效力的表现有哪些 合同效力的表现有:1、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义务,并获得相关的权利;2、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终止、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其他表现。 合同效力的表现有哪些 合同效力的表现:合同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当事人需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需要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并且一方违约的,需承担继续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责任。 合同诈骗行为有哪些表现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无效合同的表现情形有哪些 无效合同的表现情形有:1、侵犯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2、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3、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4、法律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该内容由 杨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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