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金镀金等首饰是金银首饰吗,使用的是5%还是10%的税率 |
释义 | 不是金银首饰,使用10%的税率。 您知道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的认定是怎样的吗?(一)申请办理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以下简称消费税认定)的经营单位,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中国人民银行准予其经营金银制品业务的批件及有关证件、资料,向核算地县以上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同时申请办理消费税认定登记。原有的经营单位,应自接到中国人民银行重新审核《许可证》准予继续经营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核算地县以上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消费税认定登记。经营单位办理消费税认定时,应如实填写《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登记表》(表样附后),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1、申请办理消费税认定的书面报告;2、中国人民银行准予从事金银首饰经营业务的批件或《许可证》;3、《营业执照》;4、《税务登记证》;5、开户银行帐号;6、金银首饰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科目设置说明;7、会计人员、办税人员会计资格证明;8、经营金银首饰购销存台帐式样;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消费税认定登记证件(样式附后)。(二)消费税认定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消费税认定登记证件。(三)对办理消费税认定登记后,转入正常经营的经营单位,不能如实提供第一款所列资料的,主管国家税务局可责令其限期改正,在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改正的,主管国家税务局应取消其消费税认定登记证件。 根据《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一、金银首饰的范围:《通知》第一条所称“金银首饰的范围”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二、应税与非应税的划分:(一)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经营金银首饰批发业务的单位将金银首饰销售给同时持有《经营金银制品业务许可证》影印件及《金银首饰购货(加工)管理证明单》的经营单位,不征收消费税,但其必须保留购货方的上述证件,否则一律视同零售征收消费税。(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金银首饰加工业务的单位为同时持有《许可证》影印件及《证明单》的经营单位加工金银首饰,不征收消费税,但其必须保留委托方的上述证件,否则一律视同零售征收消费税。(三)经营单位兼营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业务的,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或者划分不清的,一律视同零售征收消费税。以上是律师为您做出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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