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的钱要不回来怎么办 |
释义 | 欠的钱要不回来债权人可先与欠款人进行协商,没有效果可以写投诉,拿身份证和双方证据复印件到法院起诉。 但是在起诉之前,受理审批都是需要证据,证据不足往往会败讼,这对于自己的诉讼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在去起诉之前,准备好借款证据,例如借条,欠条,录音,转账记录等等。若欠钱金额比较少,一般是不建议去法院起诉,太繁杂,诉讼费,律师费,还有花费的时间,金额少的尽可能的找债务人协商处理。 原告在胜诉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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