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保险公司在事故处理中履行义务不到位,我能否要求其支付违约费用?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车险理赔服务规范》第十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及时组织理赔人员或者委托合法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赶赴现场为被保险人提供救援、调查并确定保险事故,通知被保险人采取维护现场的措施。如果交通保险公司在事故处理中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导致被保险人的损失进一步扩大,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违约费用。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合同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车险理赔服务规范》 第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及时组织理赔人员或者委托合法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赶赴现场为被保险人提供救援、调查并确定保险事故,通知被保险人采取维护现场的措施,协调处理纠纷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人应当依法履行保险合同义务,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理赔请求进行处理。 - 《关于车险理赔服务规范的指导意见》 第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及时、公正理赔,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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