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保险理赔的具体赔偿标准并未明确规定。赔偿金额多少主要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和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赔偿范围。接受保险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就被视为已经履行完成,因此原则上无法再向保险公司要求额外赔偿。但如果事故当事人认为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不够,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追加赔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二条,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的,保险人应当给付保险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合同一经履行,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消灭,合同终止。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申报保险理赔。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申请人向被申请人主张权利或者利益的诉讼时效期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