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保险理赔处理时间过长,应该如何准备相关证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赔款申请资料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如果需要补充资料,应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被保险人,最长审核期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如果超过规定期限未给予答复,视为同意赔款。 如果保险公司处理时间过长,被保险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向保险公司进行催促,要求保险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理赔申请; 2.收集证据,包括理赔资料的提交时间、保险公司答复时间、后续沟通的记录等,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3.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申请投诉,该机构可以对保险公司进行调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理赔申请; 4.有必要时可以请律师协助维权。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六条:保险人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后,应当及时核实和处理。需要补充资料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最长核实和处理期限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超过核实和处理期限未答复的,视为保险人同意赔付。 《保险监管条例》第十九条:保险监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完善理赔文件,及时审核理赔结论,并督促其妥善处理保险理赔事务。对无正当理由拖延理赔的保险公司进行监管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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