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子拿裸视频要挟前女友会被咋样 |
释义 | 广西一男子用不雅视频要挟前女友复合,女子怒告法庭 广西南宁,女子小玲收到了一封来自前男友王某的电子邮件,邮件的附件中有一段视频。而视频中的女主正是小玲本人,这让小玲一下子陷入到恐慌中。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王某不断用视频威胁小玲,让她与现男友分手。如果不照做,就把视频做成照片扩散出去,可是小玲并没有与现男友分手。王某一怒之下,就将视频发给了小玲的现男友。 小玲知道后又恨又怕,她问王某要怎么才能删掉视频。而王某却提出了非分要求,必须陪他一晚上。甚至王某还大言不惭地说:“只要一晚,就会让你重新爱上我”。面对这种无理要求,小玲果断拒绝了,但拒绝的后果就是王某地不断威胁、骚扰。王某还称要让小玲成为单位和小区的“艳星”。 小玲实在无法忍受王某的摧残,一度想要一死了之。最终,小玲鼓起了勇气报了警。后检察院以王某涉嫌强奸罪提起了公诉。我们从小玲提供的聊天截图来看,其将王某的备注设置成“人渣”,这个称呼还真是贴切。既然一段感情已经结束,那双方就应该各自安好。王某就算不祝福小玲找了新男友,也不能去骚扰她呀。 既然王某骚扰了小玲,甚至拿着小玲的视频进行威胁,那么等待王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很多人不理解,王某只是用视频威胁小玲陪他一晚,但小玲又没有同意,双方也没发生关系,为什么会涉嫌强奸罪?我国法律中,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包含了:违背妇女的性自主权,使用暴力或胁迫等方式,实施了侵犯妇女的行为。 最后咋判的 本案中,王某提出让小玲陪他一晚,这说明王某主观上具有侵犯小玲的目的。之后王某又以视频来威胁小玲,逼迫她顺从。从这两点来看,王某的行为在刑法中,处于犯罪预备阶段,连未遂都算不上。但只要完成了最后的侵犯行为,就属于犯罪既遂。可是王某想实施,但最终被拒绝了,未能实施。因此,王某的行为停留在了犯罪预备阶段,故应以强奸罪的预备犯,对王某进行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很少出现,但很少出现并不代表没有,本案就起到了一个很好的警示作用。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根据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可以减少30%以下的基准刑。最终,法院对王某作出了有期徒刑7个月的判决。 最后,我们要提醒各位女性朋友,要懂得自尊、自爱。这种视频怎么能拍下来呢?就算是自己的男友或老公也不行。男女朋友或者夫妻之间,都可以有自己的隐私,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侵犯。同时,我们也要提醒大家,分手或者离婚,只是人生中所经历的一个过程,不要觉得分了世界就塌了,就没有未来了。很多人就是因为这样偏激的思想,才没有把控好自己的情绪,造成了不必要的伤害。因此,我们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把一些不好的事情淡化,然后重新开启一段属于自己的新旅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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