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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总则中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指什么
释义
    无效民事行为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非纯获利益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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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7: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