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1、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 2、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3、出卖人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4.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 5.侵犯优先购买权的。 6.因欺诈而转让商品房的。 一、无预售证退房可以赔多少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二、无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是不是有效 出卖人,即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该合同无效。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为使资金回流,以及满足资金运转的需要,经常以低价为诱惑,在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他人订立购房合同,但该合同是无效的。买受人可以主张因合同无效而解除合同,买受人因此起诉至法院的,开发商若在起诉前或起诉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则定为合同有效。若开发商可以办理预售许可证,但恶意不办理从而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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