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我国规定安置房有使用年限吗 |
释义 | 安置房最初是没有房产证的,但所有人可以到相关房管部门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后,即补缴了土地使用金后,安置房就变成了商品房。此时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也就是说此时的安置房的产权与一般商品房的产权是一样的。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那么取得房产证后,安置房的产权为70年。 1、安置房的使用没有年限,只有其占有的土地有70年的使用权。 2、从颁发土地证之日起计算使用年限。任何房屋的建设都有个过程需要时间。如果没有该快土地使用权,就没有权利在该块土地上建房。只要建房的时间合理都是正常的。目前国家好像还没有出台不足年限的土地补偿价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所以也就不会有单位或部门给你补土地差价。 3、规定的年限只是土地的使用年限你有房屋产权证房子就永久是你的只是以后你要继续住可能又要交钱交的钱也是拿来租土地的中国的土地是不能买卖的政府征地的话也会给你补偿的。 一、为什么安置房有使用年限? 国家对于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 1、因为在我国,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 2、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3、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减去该土地已经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 4、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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