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证件包括: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资格证明、董事、监事和经理任职文件、代理人证明、身份证及住所证明。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证件包括以下内容: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 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 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 住所使用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三条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文件、证件、登记申请书、登记注册书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审查,经核准后分别核发下列证照:(一)对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对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但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和经营单位,核发《营业执照》。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分别编定注册号,在颁发的证照上加以注明,并记入登记档案。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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