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的主要条款通常是双方协商确定的,当事人可以根具合同的类型和性质决定合同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有时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律中直接规定某种合同应当具备某些条款时,这些条款就是主要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