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建养老保险并轨有哪些原因 |
释义 |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一)单位支付费用。公司按其工资基数的20%支付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为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二)个人支付。个人按支付工资基数的8%支付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公司扣除。机构(包括参公管理的机构)员工的个人支付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补助金(特区补助金、警职补助金、海关补助金等国家统一规定包括原退休费用支付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补助金(地区补助金)、年末一次性奖金的事业单位员工的个人支付工资基数包括本工资、国家统一补助金(特区补助金等国家统一规定包括原退休费用支付基数的项目)、业绩工资基数。其馀项目暂时不列入个人支付工资基数。个人支付工资基数达到本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300%为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的本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以下的,以60%为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 (三)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投保人根据个人支付工资基数的8%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存款额只用于员工养老,不得提前支付。每年按国家统一发表的收费利率计算利息,免除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四、建立职业养老金制度机构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为其职工建立职业养老金。公司按本公司基本养老保险支付工资基数的8%支付,个人按本人支付工资基数的4%支付。职工退休后按规定领取职业养老金待遇。职业养老金基金全省统筹集中管理。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我省相关规定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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