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玉龙喀什河捡玉违法吗 |
释义 | 玉龙喀什河捡玉,不一定违法。但如果擅自进入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的矿区、沙区捡玉;或者擅自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是违法的,会构成非法采矿罪。 一、越界开采如何处罚定罪 对于越界开采的定罪是按照非法采矿罪来进行定罪的。 非法采矿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 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 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非法采砂罪量刑范围 非法采砂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违法行为,故其属于行为犯,当行为涉及到非法采矿时则而不是以量来定罪的。 三、非法采矿数额达到多少算刑法上的重刑 一般情况下,如果行为人违反了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没有获得采矿许可证就随便采矿,或随便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别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随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金额在五万元到十万元以上的。那么公安机关可以立案追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八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一)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 (二)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 (五)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 在采矿许可证被依法暂扣期间擅自开采的,视为本条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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