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司法鉴定是刑事诉讼中非常重要的证据之一,但司法鉴定结果并非绝对可靠,存在误判的可能。如果司法鉴定结果存在显著错误,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申诉或者上诉,要求重新鉴定或者撤销原先的鉴定结果。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控辩双方或者被害人、民事诉讼代表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 2.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鉴定意见有明显误点或者鉴定过程中有重大违法行为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鉴定机关重新鉴定或者提出申诉。”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鉴定意见有明显错误,导致不公正的判决或者裁定,被鉴定人、辩护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 因此,在职务犯罪案件中,司法鉴定结果存在错误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申诉或者上诉,要求重新鉴定或者撤销原先的鉴定结果,以保障案件的公正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