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妻子是否有权要回 |
释义 | 如果丈夫未经妻子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分手费给小三,妻子有权要回。 根据法律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因此丈夫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分手费给小三,已经侵犯了妻子的合法权益,妻子有权要回。 一、夫或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应怎样理解 夫或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的理解为:夫妻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决定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重要决定,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如果别人有理由相信这是夫妻双方的共同意图,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二、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处理? 1、夫妻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 2、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 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1,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平等。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2,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夫妻对共同财产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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