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妻子有权介入吗? |
释义 | 如果丈夫没有经过妻子的同意,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小三的分手费,妻子有权介入并要回。如果使用个人财产支付分手费,则另一方没有权利介入。如果是在另一方同意之后使用共同财产支付分手费,事后另一方将不能要回。 一、老公送给小三财物能要回吗 如果丈夫在未征得妻子同意的情况,恶意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损害了妻子的利益。此时,作为妻子可以主张要回丈夫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来送给情人的礼物。 如果丈夫可以证明自己送给情人的礼物是出资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那么妻子当然无权要求返还。 二、丈夫婚前财产怎么处理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一般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原则上,夫妻一方婚前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1)赠与 赠与是一种无偿转移财产的行为,赠与的法律后果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完成后,不能把已经送出去的财产再要回来。如果是房屋、汽车的赠与,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2)夫妻财产约定 夫妻可以通过书面财产约定的方式,约定婚前个人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约定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但在婚前约定的话,双方的约定到结婚的时候才能生效;如果约定之后双方后来没有结婚,则约定不产生法律效力。 三、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媳妇能否拿去做抵押 房产证是自己名字媳妇拿去做抵押要经房产所有人同意。由于房屋所有人登记为丈夫的名字,房屋由丈夫所有,丈夫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因此,如果妻子想抵押的,应当经房产所有人同意。但是,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子,一般只注册丈夫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也应当经过另一半的同意才能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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