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妻子是否有权要回,如果分手费是丈夫用共同财产给的,那么妻子可以要回,因为这不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方面,属于无权处分。但如果丈夫应当是个人财产,那么不可以要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