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给传票怎么办? |
释义 |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躲避不签法院传票,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进行留置送达。 一、债务人躲避文书送达怎么办 债务人作为受送达人,如果拒绝接受法院的诉讼文书,那么送达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送达:1、邀请有关组织或其所在的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载明,经由送达人以及见证人签名后,留下诉讼文书,即可视为送达;2、留下诉讼文书,采取录像或者拍照的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可视为送达。 二、法院的传票不签收怎么处理 法院的传票不签收,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三、离婚需要两个人到场吗?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到场,在民政局登记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也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但是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在满足以上两种条件后,才可以公告送达,才能对离婚缺席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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