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正规的供电输送线路下,工业用电中,所抄的是峰、平、谷三个时段的用电量,在不同阶段电费标准有所不同。 1、峰时段:1.025元每度; 2、平时段:0.725元每度; 3、谷时段:0.425元每度。 对于工业用电比较少的,比如小作坊,就没有峰、平、谷三个时段的区分,电费是总电量乘以单价。 对于工业用电,因地区不同,电费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可以询问当地的供电或用电管理部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