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期滞纳保费后,是否可以继续享受重疾险保障? |
释义 | 法律分析:若被保险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纳保险费,保险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但在某些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继续享受保险保障。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保险费的,不得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的,自合同约定的保险费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未支付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对于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若被保险人长期滞纳保费,保险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停止保险责任。但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补交保费,保险公司应当继续承担保险责任。同时,若被保险人存在特殊情况,如患病住院等,应当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协商缴纳保费或申请短期缓缴,以保证保险的有效性。 总之,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纳保险费,以维护自身权益。若出现长期滞纳保费,应当及时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以免影响保险责任的承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