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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申诉流程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如果当事人对注册商标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由商标管理部门对异议进行审查,如果异议成立的,不予注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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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5:4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