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 3、考勤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申请工伤认定时是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的,没有签劳动合同并不代表工地不需要为员工的工伤事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即便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劳动者因为工作的原因受伤的,接受劳务一方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