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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出租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释义
    房屋出租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出租房屋具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出租房屋为共有产权的出具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出租房屋符合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政策;出租房屋依法经登记备案。
    一、北京租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注意审查房主身份。租房者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
    2、注意房屋周围环境的选择。选房时应尽可能远离嘈杂地方,以免影响休息。如果是高层的塔楼,尽量选低不选高,以防加班夜归时无法使用电梯。还要看房子周边的服务配套设施是否齐全,包括附近交通是否便利,有无超市、银行、医院等场所。
    3、承租人应与房主协商好房屋押金的问题。因为当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4、审查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5、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二、租赁备案证明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租已抵押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转租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提交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证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三、具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有哪些人
    具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的人有:
    1、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房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共有人可以优先购买房产;
    3、公有旧房原住户有优先购买权;
    4、原产权单位有房屋优先购买权的二手房交易也需要原产权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合同有效,买卖双方可以办理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条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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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1:5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