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决房屋买卖中的定金纠纷的方法 |
释义 | 购房定金纠纷处理及返还原则:根据《民法典》,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无约定可协商或起诉维护权益。若购房人原因导致未签合同,定金不返还;若开发商原因导致未签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若无明确约定,开发商无论原因,应返还费用;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所有费用应返还。 法律分析 一、房屋买卖定金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1、房屋买卖定金纠纷处理方式如下:合同中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方式处理,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遇到购房定金纠纷应该怎么办 1、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所预交款项又明确约定为定金或明确约定适用定金罚则的,由于购房人的当方面原因导致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金不返还。由于开发商单方面原因导致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定金。 2、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所预交款项没有明确约定为定金或明确约定适用定金罚则的,无论谁的原因导致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都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3、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那么,收取的费用都应当返还。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对于房屋买卖定金纠纷的处理,应根据合同约定或协商处理,也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第586条和第587条规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双倍返还。对于购房定金纠纷,若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且明确约定为定金或适用定金罚则,未能订立合同由购房人原因导致则不返还,开发商原因导致则双倍返还;若未明确约定定金或罚则,无论原因开发商都应返还所收费用。对于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且收取的费用应全部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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