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包括 |
释义 | "我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可以分为:诉讼和非诉讼。 诉讼方式就是去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解决。非诉讼方式包括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当事人和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信访等。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与传统的“一元化”化解矛盾的方式方法相比较而言的。简单地说,就是由于当前矛盾纠纷主体的多元化、类型的多元化、诉求的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的思路、方法、措施、途径等也应多元化。" 派出所矛盾纠纷化解的经验和做法是什么 实行警行联合调解,提高特殊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在医患、交通事故、劳资、房地产开发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实行“派出所+行业”行政联合调解。派出所与卫生、民政、劳动、建设、国土、教育、司法、信访等部门搭建起一条纠纷排查转送的联系纽带和快速化解矛盾纠纷的行政调解通道,有力促进了特殊领域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消费纠纷包括 消费争议主要有四种类型: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过程中由于经营者不依法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当,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所产生的争议; 2,消费者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满意所产生的争议; 3,经营者侵犯消费者权利所产生的争议; 4,在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三条 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九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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