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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者何时可以拒绝收房?
释义
    购房者可拒绝收房的情况及验房注意事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拒绝接收房屋,如未经验收合格、未提供必要文件、基础设施不完备、未经通知擅自变更等。开发商违约时,购房者可要求返还房款、利息及违约金,并继续索赔。验房时应与开发商、物业公司一起检查房屋质量、面积、合同等问题,确认一致性并注意水电煤设施是否畅通,下水情况是否正常。核对买卖合同上的设施是否完备。完成这些步骤后,可办理交房手续。
    法律分析
    购房者可拒绝收房是哪些情况
    1、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第2款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交付须符合下列条件:
    (1)验收合格;
    (2)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配套基础生活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2、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的交房通知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绝接收:
    (1)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2)交付时未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道路、电梯、供水、供电、燃气等基础生活设施不具备基本使用条件的;
    (3)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户型、朝向、结构等未通知买受人的;
    (4)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3、如果是开发商违约行为导致购房者退房的,开发商除退还房屋全部价款及相应利息外,还应包括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购房贷款损失和房屋装修损失等的,差额部分购房者还可以向开发商继续要求赔偿。
    验房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让开发商、物业公司与你一起现场交房并查验;
    (二)核实面积、合同及价钱多退少补问题;
    确认售楼合同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若有差异应按照和同多退少补。
    (三)验收房子
    从物业处拿钥匙,分别应该有楼层钥匙、进户门钥匙、信箱钥匙、水表、电表(若有远程抄表另)等几把。接着就可以同物业人员一起去房子里了。
    1、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2、检查墙体平整度、是否渗水、是否有裂缝,凯-文顾问提示:特别是查看一些墙体是否有水迹,特别是一些山墙、厨房卫生顶面、外墙等地方,如有的话,务必尽快查明原因。
    3、检查地面有无空壳开裂情况。
    4、水电煤畅通情况和能否正常使用。
    5、验收下水情况,先用面盆盛水,再向各个下水处灌水,分别是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马桶下水、厨房和卫生及阳台地漏等,基本是每个下水口应灌入两盆水左右,应听到咕噜噜的声音和表面无积水。
    6、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最后,检查完这些工作,若没问题的话,那就可以去办理交房了!
    结语
    购房者可拒绝收房的情况包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品房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配套基础生活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等条件;买受人在收到交房通知后,若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未提供必要文件、基础生活设施不具备基本使用条件、擅自变更房屋结构或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等,也可以拒绝接收;若开发商违约导致购房者退房,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房款、利息和违约金,并可继续要求赔偿。验房时应注意核实面积、合同及价钱问题,确认售楼合同与实际是否一致,检查房屋质量、墙体、地面、水电煤畅通情况等,并核对买卖合同中的设施是否完备。完成这些步骤后,如无问题,即可办理交房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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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9:4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