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的庭审程序概述 |
释义 | 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先到法院提出申请。经过立案大厅的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后,立案庭将发出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后,案件将移送民事庭审理。民事庭受案后,将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通知当事人到庭参诉。双方到庭后,法院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将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前,法院将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审理程序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判决等环节。 法律分析 1、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需要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经过立案大厅的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立案庭将发出立案通知书。此时,您需要凭借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才会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一、诉讼离婚审理程序是怎样的?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结语 诉讼离婚审理程序包括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后发出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调解、开庭审理等阶段。在立案后,法院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将案件提交给民事庭进行审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将进行开庭审理,由审判员主持庭审,双方当事人陈述意见,并进行辩论。如果法院最终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当事人将获得相应的法律救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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