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管辖法院的确定 |
释义 | 交通事故管辖法院从级别管辖来说,交通事故通常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特别的可能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交通事故的地域管辖,依据的是侵权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规定。从地域管辖来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所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地域管辖,依据的是侵权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规定。总的来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级别管辖不能由当事人选择,但地域管辖是可以选择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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