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
释义 | 不可以。工伤治疗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鉴定结果出来后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工资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表明劳动者放弃停工留薪期工资,因此,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又要求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没有法律依据。 一、合同期内劳动合同解除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是这样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工伤后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吗 工伤的停工留薪期后可解除劳动合同。1.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3.如果停工留薪期内原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因此,工伤的停工留薪期后可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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