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处分期间不可以调动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动工作: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等。 法律客观: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八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