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教唆未遂的四种情形 教唆未遂的四种情形如下: 1.被教唆人拒绝了被教唆人的教唆。 2.被教唆人当时接受了教唆犯的教唆,但实际上没有进行任何犯罪活动。如果被教唆人哪怕是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也不属于没有犯被教唆的罪。 3.被教唆人当时答应实施教唆人所教唆的犯罪,但实际上实施了其他犯罪。 4.教唆犯对被教唆人进行教唆时,被教唆人已经有实施该罪的决意。即被教唆人的犯疑并非教唆者引起。 二、教唆犯如何量刑 教唆犯应当这样量刑:教唆他人犯罪的,是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教唆罪如何进行判定 教唆罪的判定: 1.须有教唆之行为; 2.须被教唆者为特定之人; 3.须被教唆者为有责任能力; 4.须有教唆之故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