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沙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在长沙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拥有了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实行“一房一户”落户,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长沙市房屋所在地城镇地区。进行析产的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由不动产权属证书上的所有产权共有人协议并经公证确定一名迁入人。 那么,长沙落户办理流程有哪些? 1、申请夫妻双方按要求填表,并由双方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 2、受理收到申请后,村级专干在5个工作日内向乡镇、街道办事处卫计办提交所需材料,乡镇、街道办事处卫计办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婚育状况,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夫妻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分属两个县级行政区域的,还需配偶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卫计办签署意见并盖章,然后将所有材料报送发证机关审批。 3、审核发证机关自收到上报材料5个工作日内,应由本机关政策法规机构审核材料后提出初审意见,并报生育证审批小组集体审批。 4、审批经审定符合再生育条件的,由发证机关的统计信息机构通知乡镇、街道办事处卫计办,由其督促申请人双方各自所在工作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将获准再生育子女的孩次、合法生育时间和举报电话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群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发证机关应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群众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方可签发生育证。 5、发证发证机关通知乡镇、街道办事处卫计办工作人员领回生育证并送给申请人。 综上所述是律师为您解答的关于“长沙落户的办理流程”的相关内容,希望以上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 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并依法拥有私有房屋所有权或房管部门直管住房等公有住房使用权,与家庭成员共同居住或单身居住在该房屋的公民,可在该房屋所在地址立为家庭户。 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拥有该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人,或者其指定的户成员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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