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是男方婚前买的怎么判 |
释义 | 离婚房子是男方婚前买的,并且是全款买的,登记的也是男方的名字,那么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不需要进行分割。如果只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以协商分割。 一、我买房子可以写姐姐的名字吗 当然可以。你买的房产,登记在你和你姐姐的名下,产权属于你和你姐姐共有,系按份共有;在登记你姐姐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说明,你姐夫也是有份额的。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共同出资全款或者按揭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3、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婚后增加另一方名字的,视为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该方名下的,属于其个人财产;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婚前一方出资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房产份额属于共同财产; 7、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并登记于另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房子有债务,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 就房产归属可由各方协商,如协商不成,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1、购房时,只有一方婚前财产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用婚前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 3、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是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对于按揭房还有贷款未还的,在判决房产归属后,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三、房产证上只写老公的名字老婆有份吗 要看具体情况。房产不是共同财产的情况: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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