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过户卖方需要带买卖的合同,房屋的房产证自己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出卖方应携带卖方的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或者出具单身张证明。离婚协议和当地法院的判决。买卖双方如果有未成年的子女,还需要其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复印件2份。购房者应携带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如果是单身,应该向当地市政局颁发一张单身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