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期限的划分方法 |
释义 |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工作为期限。固定期限可以长短不一,无固定期限只约定起始日期,没有具体终止日期。以完成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在工作或工程完成后终止。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期限划分如下: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与终止方式 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与终止方式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当双方需要对合同期限进行调整或终止合同时,所采取的具体方法和程序。变更合同期限的方式包括协商一致、书面补充协议等,而终止合同的方式则可以是双方协商解除、一方提前通知等。在实际操作中,双方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变更和终止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此外,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与终止方式也应考虑到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平衡,以实现双赢的目标。 结语 劳动合同期限的划分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工作为期限。变更和终止劳动合同期限的方式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可以通过协商一致、书面补充协议等方式进行变更,通过双方协商解除、提前通知等方式进行终止。在操作中需平衡劳动者权益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实现双赢目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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