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同意离婚,法院直接判决? |
释义 | 离婚诉讼被告同意离婚,法院不会直接判决。法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需考虑虐待、遗弃、恶习等情形,调解无效才会判决离婚。感情不和分居需满足双方分开居住且不履行夫妻义务,工作地点或常年异地居住不一定构成分居。同居但不履行义务难以认定为分居。 法律分析 一、离婚诉讼被告同意离婚法院是不是直接判决 1、离婚诉讼被告同意离婚,法院也不会直接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存在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等情形,法院调解无效的才会判决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感情不和分居是否可以离婚 1、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一方提出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婚姻上的分居。 2、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许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当然不一定算法律上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 3、同居不履行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张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间相互的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这种情况下法官在开庭时开庭时难以认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认分床睡,另一方不好举证证明分床事实或没有性生活事实,因此不认定为分居。 结语 根据我对离婚诉讼的了解,被告同意离婚并不意味着法院会直接判决离婚。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只有在存在虐待、遗弃等情形且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判决离婚。此外,感情不和分居并不一定符合法律上的分居标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构成婚姻上的分居。夫妻常年异地居住或者同居但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情况也不一定算作法律上的分居。因此,在离婚诉讼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符合法律上的离婚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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