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哪些资料 |
释义 |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我们可以进行相关的公证。那么在进行公证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需要哪些资料呢?这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内容,才能更好的进行办理,那具体都有哪些呢?下面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公证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哪些资料 (一)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如果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可委托他人代理,但代理人应提供授权证书。委托人不在本地的,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处公证。如果申请人居住国外,要提供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代理,并提供来往书信。 (二)房产所有权证。 (三)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等。 (四)房屋买卖合同草稿。 (五)如果房产属卖房人与他人共有的,应提供其他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卖房或放弃产权的书面意见。 (六)如果是单位买房或卖房,就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七)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要审查哪些内容 (一)所出卖的房屋,产权是否明确,是否包括出卖房基地上的附着物(如树木等)。 (二)出卖的房屋是否为正在出租的房屋。如果属于正在出租的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就有优先购买权,应先征求承租人是否购买。 (三)出卖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有房屋或与其他人共有的房屋。如果是共有房屋,除需征得共有人同意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还有优先购买权。 (四)如果是有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购买私有房屋,是否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五)出卖人和收买人对房屋卖行为是否都出于自愿。 (六)如果出卖房屋的人只是房屋所有权人的继承人,应应先办理房产继承,待取得合法继承权后,方能出卖房屋。 (七)出卖的房屋是否已被作为抵押物或已被查封等情况。 (八)出卖的房屋是否属于城市规划搬迁、征收的范围。 (九)房价是否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关于房屋买卖价格的规定以及是否经房产管理部门核价。公证员经过详细认真的审查和调查研究后,认为一切情况符合条件和有关规定,即可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因此,对于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我们需要有相关的了解,才能知道在办理买卖合同公证的时候需要提供哪些资料,以及在办理的时候需要审查的内容是什么,这也是很重要的一点,大家都清楚了吧。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网专业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