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工伤能得到的赔偿有: 1、工伤医疗待遇; 2、安装辅助器具的费用; 3、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不超过12个月; 4、职工评定伤残等级的,享受伤残待遇;可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5、按月享受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四十、三十; 6、其他。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