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是指在劳动者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因此,只有当急性病发作与工作原因相关联时,才能视为工伤。如医生在工作期间因医疗过程中突发疾病受伤,该医疗费用便应由工伤保险公司承担。但如果急性病发作与工作无关,则工伤保险公司不承担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工伤是指在劳动者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 2. 《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费的缴纳方式和期限,保险责任和范围,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以及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金的给付等内容。 3.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以及因工作损害的补偿等。 综上所述,工伤保险公司只有在急性病发作与工作原因相关联时,才应承担因急性病发作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