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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解散效力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释义
    公司解散效力的条件有:
    1、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
    2、符合解散条件;
    3、依法进入解散程序。
    公司因法定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一、企业解散债权消灭吗
    企业解散后,债权并未消灭。《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二、吊销企业能否办理股东变更
    吊销企业可以办理股东变更。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公司解散,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期间,公司存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三、公司的普通清算是什么
    普通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后,由公司股东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织,依法定程序自行进行清算。
    公司因下列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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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8:14:27